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省长赵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政府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以现代能源、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等万亿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防范风险、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陕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陕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陕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庄长兴副主任受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省委部署的攻坚硬仗,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守正创新建设“四个机关”,不断丰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