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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西安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陕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陕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陕西省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陕西省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
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其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