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隐瞒行程、未履行报备责任……渭南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
隐瞒行程、未履行报备责任……渭南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
二三里资讯

  11月26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永平介绍,近期,外省风险区返渭人员因隐瞒行程、未履行报备责任,造成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其中有3起典型案例。

  11月16日,樊某、张某某驾驶大货车从省外风险区返回大荔,二人隐瞒行程并未报备,擅自外出活动,且樊某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张某某、樊某二人先后于11月21日、23日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大荔县公安局对樊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受案调查;对张某某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理调查。

  11月12日,周某某自驾从省外疫情高风险区返回华阴,未按要求报备和居家隔离,11月25日确诊为轻症感染者。目前,华阴市公安局对周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受案调查。

  11月6日,侯某某自省外风险区乘火车返回华阴,后因身体不适自行去诊所治疗,11月17日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华阴市公安局对侯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受案调查。


评论
打开华商头条,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