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华商网

  华商网讯 据西安市公安局消息,从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已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如下:

  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已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市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工作作出贡献。

  举报电话:

  西安市公安局 110

  公安公交分局 86753210  公安地铁分局 86321111

  新城公安分局 87442836  碑林公安分局 86752110

  莲湖公安分局 87278514  雁塔公安分局 86772110

  灞桥公安分局 86758110  未央公安分局 86757802

  阎良公安分局 86202642  临潼公安分局 86758500

  长安公安分局85294733   鄠邑公安分局 84810110

  高陵公安分局86759712   经开公安分局86517000

  高新公安分局 86753998  站前公安分局87454342

  航天公安分局86754657   浐灞公安分局83622110

  黑河公安分局85198110   洪庆公安分局86776500

  周至县公安局87156110   蓝田县公安局86758800

  西咸新区公安局 33585110

  西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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