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陕西省国资委出台措施激励省属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陕西省国资委出台措施激励省属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华商报

  日前,陕西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激励关爱省属企业干部职工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从表彰奖励、干部选拔、职称评聘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激励省属企业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稳妥复工复产,保证经济平稳运行。

  《措施》的激励关爱对象包括四类省属企业的集体和个人:直接参与抗击疫情的企业、抗击疫情物资生产及采购类企业、民生保障类企业和服务保障类企业。

  表彰奖励方面,省国资委将组织开展抗击疫情“国企担当奖”和“最美国企抗疫人”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属企业和个人。此外,对因承担“急、难、险、重”疫情防控任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企业,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和工资总额单项奖励。

  干部选拔培养方面,将大胆提拔重用在疫情防控一线靠前指挥、成效显著的领导干部。

  在考核评价方面,省属企业因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造成损失的,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所产生的成本费用不能从相关收入中弥补的,均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在职称评聘方面,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和评审时给予优先考虑;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获得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职称,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同时,《措施》明确,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及时按规定明确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特别优秀的可直接发展为预备党员;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合理安排一线防控人员带薪轮休、补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补休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华商报记者 宋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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