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连日来,浐灞生态区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宪法宣传深入人心,推动区内人民群众形成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在第六个"12·4"国家宪法日之际,公安浐灞分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知识,倡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
12月4日,一场由浐灞生态区人社局组织,浐灞劳动保障监察、浐灞仲裁庭、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关于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在浐灞生态区举行。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各类宣传彩页、资料以及现场解答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
为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浐灞安委办联合商贸园办、浐灞消防大队于12月4日在浐灞生态区华远海蓝城小区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宣传活动。
现场向过往群众讲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应急救援常识手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册和及纪念品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
同时,针对冬季火灾高发的特点,组织园区内各社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沿街商铺负责人收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影片,并传达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社区、物业小区提高认识,落实管理责任,防范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
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12·4 国家宪法日,很多人认为宪法至高无上,总觉得有距离感。其实,宪法可不只是法律专业的必修课,它与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你出生到年老时,宪法便开始保护你。
当你出生的那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到了适学年龄,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18岁,作为成年人的你,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大学毕业后,找到心仪工作的你,要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那么你要知道的是,像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等,在宪法的保护下,这些一概不予许……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