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男子交25万首付后办不下贷款办想退房 宝鸡富力湾开发商称要扣8万违约金
男子交25万首付后办不下贷款办想退房 宝鸡富力湾开发商称要扣8万违约金
华商报

  

购买房子交了首付,生意突然出现问题导致负债无法办理按揭,申请退房但被告知要扣除总房款10%约8万余元的违约金,这让购房者难上加难。

  赵先生是宝鸡人,平时在外地做生意,去年12月,宝鸡市高新大道附近的富力湾楼盘销售人员主动联系赵先生询问是否要买房,之后销售人员带赵先生去看了已经建好的精装修房屋。

  去年12月25日,赵先生决定购买该楼盘的房屋,并在当天交了部分首付款。赵先生说,这个楼盘地理位置比较好,也是品牌,当时交钱时也没签合同,直到今年7月,交完25万余元的首付后,他才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总价81万余元,房屋面积116平方米左右。

  交完首付并签订合同,赵先生开始申请银行按揭,然而今年9月、10月、11月三次申请贷款都被拒绝,原因是负债太多存在风险。赵先生说,今年由于自己的生意突然出了些问题导致负债,没想到会影响贷款。

  

无法申请贷款,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全款购房,赵先生便提出了退房,但没想到被要求扣除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大约8万元。

  “我本来就已经有负债累累了,现在又要扣这么多违约金,生活都很难维持了。”赵先生说,开发商提出扣违约金他可以理解,但是扣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太离谱了。“我跟开发商、销售人员沟通过很多次,但都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们说这是合同约定的,要么扣违约金,要么继续履行合同交齐剩余56万的房款。”

  赵先生说,从交完首付至今未收到纸质合同,也没有电子合同,他提出退款后,销售人员才给他提供了三页合同的照片,以及一份他从未见过的补充协议,而这份补充协议里说明了违约金的问题。

  12月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看到赵先生提供的合同仅有第一页、第二页和最后签字按手印的一页,合同上写着项目名称为富力湾,出卖人为宝鸡市郭家崖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记者看到赵先生在去年12月25日、今年3月25日、6月25日给宝鸡市郭家崖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的转账记录总金额共计250730元,交易附言为房款,赵先生说这些费用均是首付款。

  

宝鸡市郭家崖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发给赵先生的通知函上显示,赵先生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富力湾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提供的按揭资料未通过审批,赵先生需限期内补齐剩余房款56万元。

  补充协议上说明,若逾期付款,出卖人可要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按房款总价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富力湾销售人员魏女士,她解释说由于赵先生负债金额太大无法贷款,是他个人原因导致的,按合同约定需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12月14日公司领导也和赵先生解释了相关情况。“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需要等银行办理完按揭贷款后才会提供给购房者。”

  华商报记者 田睿

 


相关新闻
华商报
多地开启房产以旧换新 能大范围推广吗?有啥条件?
评论
打开华商头条,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