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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鄠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李为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垫付医药费引起的纠纷案。
2019年12月30日,屈向南父亲驾驶电动车沿鄠邑区南北六号路行驶时,因操作不当与郭飞相撞而受伤,郭飞出于好心,将其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医药费。之后,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屈向南父亲负全责,于是郭飞与屈向南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由屈向南返还郭飞垫付的医疗费,但屈向南却拒绝履行。于是,郭飞将屈向南起诉到鄠邑区人民法院。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耐心做屈向南思想工作,在征得同意之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屈向南返还郭飞垫付的医疗费5000元,这起因见义勇为垫付医药费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张庆鸾